释义 |
律师分析: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教育部采取系列措施,严格核查就业数据,严肃纠正就业统计违规行为。一是开通毕业生本人核验渠道,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登陆“学信网”,在“毕业去向查询反馈”栏中,对本人毕业去向信息进行核实。二是指导地方和高校开展自查,严格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重点核实灵活就业等相关数据,有关纸质或电子材料在校级就业部门存档备查。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核查,采取向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核实等多种方式,对存疑信息逐条核实、逐一反馈。五是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要求各地各高校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