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融资租赁租入的设备,不是公司的资产,融资租赁租入的设备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但融资租赁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