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网购的商品进行恶意差评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目的是进行 敲诈勒索 的,会构成犯罪,可以由网络警察介入调查。恶意差评师,主要是指以“给差评作为要挟,向卖家所要几百元不等的金钱”作为职业的人群。如果敲诈勒索达到一定数额,则涉嫌敲诈勒索罪。恶意差评师通常是从各种聊天平台召集7、8个人,通常会锁定网店赠送的、或是单价1元以内的商品,约好时间,统一去网店拍货。然后以给差评作为要挟,向卖家所要几百元不等的财务。这些年轻人普遍认为,“鼠标点一点”就能坐享其成,来钱又快又轻松,却没有意识到“拉人入伙、组团围攻、敲诈勒索”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