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与实践案例 |
释义 | 离婚诉讼不必分割财产,可在离婚后单独起诉。夫妻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以保障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若一方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义务,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并不是必须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可以在离婚后另行起诉。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拓展延伸 法律规定与实践案例的相互影响与适应性 法律规定与实践案例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影响与适应性。法律规定作为法律的具体表达,为实践案例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指导原则。而实践案例则反过来对法律规定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和应用,为法律规定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参考依据。实践案例中的具体情况和问题也会促使法律规定的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需要。因此,法律规定与实践案例之间的相互影响与适应性是一种动态的关系,通过不断的交互作用,推动着法律制度的进步和完善,保障着社会秩序和公正。 结语 离婚诉讼并非必须分割财产,可在离婚后单独提起财产分割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按具体情况判决,保障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予以保护。夫妻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法院将予以判决。法律规定与实践案例相互影响与适应,共同推动着法律制度的进步与公正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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