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3月7日藁城区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管控原则和疫情防控形势,经藁城区申报,组织专家分析研判,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3月8日起,对藁城区管控策略进行调整,解除区域封闭管理,人员可跨区域有序流动,全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反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