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或环境的不良刺激等原因造成的。为了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在处理事故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