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生活补贴(含租房补贴)。博士3万元/年、硕士1.44万元/年、本科0.72万元/年,最长3年。 2.购房补贴。博士7万元、硕士4万元、本科2万元。 3.博士后。每年10万元、最长2年进站资助;引进的博士后20万元生活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