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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关售楼广告的法律问题
释义
    售楼广告的法律效力及解决纠纷的方法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若广告符合特定情形,如对房屋说明、允诺和价格确定有重大影响,则视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解决售楼广告纠纷的方法包括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并获得赔偿。根据《广告法》,广告应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传统文化要求。
    法律分析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
    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售楼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
    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售楼广告有法律效力吗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
    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哪样的售楼广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
    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法律规定
    《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如何解决售楼广告
    解决售楼广告纠纷的方法是:
    1.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明确、具体,可以履行,那么可以认定为要约则应为合同内容。
    2.买受人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赔偿损失。
    怎么去解决售楼广告中发生的纠纷
    解决售楼广告纠纷的方法是:
    1、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明确、具体,可以履行,那么可以认定为要约则应为合同内容。
    2、买受人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赔偿损失。
    结语
    售楼广告的法律效力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一般来说,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如果广告符合特定情形,例如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或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那么该广告将被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售楼广告引发纠纷时,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并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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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2: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