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多次盗窃是指,行为人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如果行为人多次盗窃或者盗窃数额较大的,可构成盗窃罪,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多次盗窃,通说认为是指三次以上盗窃,但不以每次盗窃都达到既遂为前提。并且,多次盗窃不以行为人具有盗窃的惯常性为前提,即不要求客观上达到惯窃的程度,也不要求行为人具有惯窃的习癖。之所以规定多次盗窃也可以构成盗窃罪,完全是由于中国刑事立法特有的“既定性也定量”的立法模式,强调刑事立法在确定构成犯罪行为模式的同时,也应当规定行为的危害程度。而衡量和影响行为危害程度的因素和情节包括数额、情节、方法、地点等等。在盗窃罪中能够影响行为危害程度的也就包括盗窃财物的数额、盗窃的情节。在所有情节中,行为人盗窃的次数也是最主要的。 连续盗窃和多次盗窃的区别为:连续盗窃就是指在几天内或者一段时间内进行多次盗窃,属于接连性的;多次盗窃属于很长一段时间内进行过多次盗窃。多次盗窃,通说认为是指三次以上盗窃,但不以多次盗窃都达到既遂为前提。 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同时也会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发现问题偷盗行为,要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