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有时间限制吗 |
释义 |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没有时间限制。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到公证机关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出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进行办理。 一、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委托办理房屋买卖公证的材料包括: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法人组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准确的购房地址或者是认购合同以及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委托公证去哪里办 房产委托公证去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将委托人办理房屋买卖的权利委托于受托人的行为进行证明的活动。其中房产委托行为,指的是房产所有权人也就是委托人把办理和房产相关的事务,或者实施和房产相关的法律行为,比如买卖、出租、抵押等,把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 三、买房委托书公证处公证流程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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