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是什么? |
释义 | 申办房屋买卖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如果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如果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如果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如果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公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一、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公证吗 房产抵押贷款不需要公证,但需要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签动迁具结书 具结书指对自己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表示。具结与写保证书具有相同的作用。 办理房产证过户后签具结书意思就是过户的手续已经完成,具体房产证过户手续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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