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买卖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房产买卖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售共有房屋的,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5、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一、青岛二手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订立买卖合同: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双方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然后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由管理部门查验,审查产权,并由估价人员对房产进行估价。再接着立契过户并缴纳税费。 2、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的批准后,经办人通知双方办理立契手续。随后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提交房屋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明。若房屋权共有的,则还有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的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以换取新的房产证才可以。 二、商品房预约合同公证需要什么 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商品房预约合同公证,应提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达成的买卖协议、认购协议或意向书等。出卖人、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卖方还应提供未婚的证明或声明;若已婚,应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明;若出售的房产系共同共有财产,共有人应同时到场表示同意出售房产。若出售的房产系按份共有财产,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应有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声明。2、房屋权属证书原件,若出售的房产系银行抵押中的房产,应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银行盖章确认),与银行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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