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当事人准备材料 ①个人的 身份证 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 房产证 、未拿到产权证的 购房合同 和付款等;③双方草拟好的协议书。 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双方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提示:房产公证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委托他人 代理 或是一个人来办 婚前财产公证 ,不会被受理。 3、公 证人 员核对相关信息 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客观: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