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几种 |
释义 | 从行为的性质把毒品犯罪分为消费型、经营型、持有型和破坏禁毒活动型四类。其中,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走私制毒物品罪;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5、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二、毒品犯罪行为的种类: 1、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应从重处罚; 2、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 3、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属于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 4、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都有数量要求; 5、非法持有毒品的,不限于本人持有,还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6、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无须知道谁是所有者; 7、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只需定贩卖毒品罪一罪即可,无须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8、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 9、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和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10、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在量刑时无须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二、非法持有毒品量刑数量标准: 1、非法持有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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