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处罚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1、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2、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3、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