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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父母建房子儿子离婚房子归属
释义
    要看具体情况。婚前:没有明确约定,只是当做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婚后:父母将盖好的房给儿子,如果明确只给儿子一个人,离婚时,女方就没有份。如果没有明确只给一个人,就视同赠与儿子夫妻两个人,离婚时,女方就可以分割这套房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农村父母盖的房儿子离婚房子有女方的份额吗
    要看具体情况。婚前:没有明确约定,只是当做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婚后:父母将盖好的房给儿子,如果明确只给儿子一个人,离婚时,女方就没有份。如果没有明确只给一个人,就视同赠与儿子夫妻两个人,离婚时,女方就可以分割这套房屋。
    父母买的房子写儿子的名算是儿子的吗?
    算儿子的,房子属于权利登记人的,登记的是儿子。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改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自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按份共有。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父母的农村房遗产继承吗
    父母农村房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1、农村的宅基地一户村民拥有一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不能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也就是说,不管是本村村民还是城市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2、村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继承。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备福利性质,因此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有份额吗
    1、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的,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的,则儿媳有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父母是儿子的法定继承人吗?儿子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是如今被大家广泛关注的问题,这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有时候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容易出现财产纠纷。大家都知道,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那假如反过来,子女在父母之前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父母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因为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如果子女留有遗嘱,那应该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子女的遗嘱将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他人,那父母就不能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该内容由 张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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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