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什么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 |
释义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中国法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四条: 一、依法成立 指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资格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生而有之的“天赋人权”,而是由法律赋予的。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首先必须是独立的,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 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民法典》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法人制度,是一种独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这种组织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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