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了单位一直没给交保险怎么办 |
释义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已经没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保了,这种情况,处理方式有三种: 1、个人继续缴纳社保,直到缴满15年为止 2、个人把社保关系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果个人职工到了退休年龄还没有缴纳满足15年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终止个人职工社保,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到了退休年龄,职工还没有缴纳满15年的社保的话,个人可以书面申请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书面申请后,并一次性支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给职工本人。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的作用如下: 1、稳定生活水平:对社会成员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给予适当的补偿,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水平,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 2、保障劳动能力: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意外事件,导致劳动者再生产过程停滞,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 3、实现社会公平:通过强制性收取保费、整合为保险基金等方式,为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工人提供补助,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分配; 4、促进社会进步:体现社会群体互相帮助和共同发展进步的良好面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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