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安全事故死2人属于一般事故,发生一般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尽到职责的,对其处罚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