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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各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释义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50.1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013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524.8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395元
    (5)200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7,852元
    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20668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每年)14762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9213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8006元;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9569元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孩子的一个抚养费用的支付的话,一般情况下在孩子没有一些特殊的疾病情况之下,抚养到18周岁成年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完全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话,那么就需要进一步的来进行抚养,一般是按20年计算。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8、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1、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2、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
    13、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二、三级伤残赔偿标准多少
    (一)、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四)、交通费:
    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计算。
    (五)、住宿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六)、营养费
    康复所必须的营养费用,应有医嘱或者鉴定结论支持。
    (七)、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八)、残疾赔偿金:
    (1)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
    (2)已满60不到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75岁以上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未满18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年×法定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已满18岁未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法定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已满60岁未满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法定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75岁以上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法定赔偿系数。
    有多个抚养人的应扣除相应份额,有多少被抚养人的该费用总额应不超过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总额。
    (十)、后续治疗费。
    可以预见必将发生的费用,应有鉴定结论支持。
    (十一)、康复费。
    身体恢复健康所必须的康复费用。
    (十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造成身体伤残的应支付该费用,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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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