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欠钱不还,人还躲起来了,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义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