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区别有:法定许可适用于愿意使用法律所规定的作品的一切人,不需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但要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准使用的不得使用,在向著作权人申请许可未成功时要向主管部门申请授权,通过强制许可证的形式获得作品使用权,同样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合理使用不存在以上限制。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标准 (1)判断某行为是否已经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2)该行为不应当与权利人的正常使用相冲突;(3)该行为没有不合理的侵害权利人的正当权益。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 二、著作权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人应当依法行使著作权。著作行使是指由作者和作者以外的其他著作人依法对该作品的各种利用。著作权的行使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他人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可以使用作品;2、他人通过著作转让合同,取得著作从而使用作品;3、他人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4、他人通过合理使用的方式,而使用他人作品。 三、著作权限制的享有范围是什么? 著作权限制有下列形式:1、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2、强制许可。是指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3、法定许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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