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妹妹因使用姐姐身份证结婚被判刑,原题是否正确? |
释义 | 重婚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指夫妻关系未解除或因死亡自然消失;明知他人有配偶指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结婚。重婚罪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法律分析 只要当事人没有在已婚身份前提,再次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是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拓展延伸 姐姐身份证被妹妹使用结婚,结果妹妹被判刑,原题是否准确? 根据题目所述,姐姐的身份证被妹妹使用结婚,而妹妹由于此行为被判刑。关于标题的准确性,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标题明确指出了姐姐身份证被妹妹使用结婚这一事件,这是题目的中心内容。其次,标题提及了妹妹因此行为被判刑,这也是题目的重要信息。因此,从标题的表述来看,它准确地概括了题目中所描述的事件及其结果。所以,可以说原题是准确的,它涵盖了题目中所要传达的核心内容,即姐姐身份证被妹妹使用结婚导致妹妹被判刑的情况。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事人在已婚身份前提下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构成重婚罪。因此,姐姐的身份证被妹妹使用结婚,并不属于重婚罪。标题准确地概括了题目中所描述的事件及其结果,姐姐身份证被妹妹使用结婚导致妹妹被判刑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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