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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就必须开工么
释义
    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开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法律咨询解答
    开工许可证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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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规定
    《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建筑施工许可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
    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预售许可证的领取条件
    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有多长?
    安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3年,到期需要前3个月到当地发证部门提出申请。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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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8: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