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记过属于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之间的区别如下: 1、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 2、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行政记过处分影响如下: 公务人员被行政记过处分的影响 ,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记过处分满12个月后,应解除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2、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3、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4、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5、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6、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记过处分的期限是12个月,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 1、警告,六个月; 2、记过,十二个月; 3、记大过,十八个月; 4、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综上所述,记过是一种较轻的行政处分,一般用于对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和教育,以达到纠正行为的目的。记过的处理方式通常是将违规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对个人的职业生涯和个人信用评价有一定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记大过为第三等级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