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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3710工作制度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3710”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效率,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省政府建立“13710”工作制度,实现了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建档立卡、实时跟进、动态跟踪、催办督办和省、市、省直部门的互联互通。对省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及省长、副省长布置的工作任务,实行“13710”电子台账管理。“1”即当天要研究部署;“3”即3天内要向省政府反馈办理情况;“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法律依据:
    《关于落实“13710”工作制度的通知》(汾政办发[2016]104号) 第二条 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社区)、县直各单位是落实“13710”工作制度的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社区)、本单位落实“13710”工作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省、市、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要亲自研究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做好沟通、联系及情况报送等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联系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尽快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确保县乡对接通畅,信息报送及时,工作落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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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