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
释义 | 结婚后买房的,房产证上不一定必须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不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或者是登记在两人的名下,都应当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且这种共同财产是按份共有,夫妻双方对于该房产都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一、结婚的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询问; 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二、结婚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总而言之,法律并没有规定买卖一定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房产证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如果贷款购买的,一般只能写贷款方的名字,但并不影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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