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1、配偶,即为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或妻;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尽主要抚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放弃继承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放弃继承需要的手续是: 1、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签订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2、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