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购房面积误差,购房时如何处理面积误差? |
释义 | 一、怎么认定购房面积误差我们通常称面积误差为“房屋缩水”,实际上表现形式各有不同,房屋面积不但有“缩水”,还有“涨水”。有些是交房时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不符,有些是套内使用面积与约定的不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使用率问题。在房屋预售活动中,开发商声称自己房屋的使用率为75%,结果最后只有70%,这就产生了误差,就会在买卖双方之间产生纠纷;有些则是因为公摊面积的问题,可能购房者最后得到的建筑面积与预售合同约定面积相符,但是由于公摊面积增加,相应地其套内建筑面积必然减少。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公摊面积绝对数不变,但某些不应该被公摊的建筑也被作为公摊面积,消费者也会受到损害。实际上,在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划(试行)》中明确规定:商品房若按“套”或“单元”出售,则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而套内建筑面积又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而其中任何一个面积组成部分出现误差,都称为面积误差,都会给购房者带来损失。 二、购房时如何处理面积误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上述内容就是对“怎么认定购房面积误差”以及“购房时如何处理面积误差”等问题的具体介绍。如果您在收房时发现房屋的面积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存在面积误差时,在收集齐全能够证明面积误差的证据后,您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如果购房面积误差超过了一定的比例,您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进行退房。如果开发商耍无赖拒绝了您的要求,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只要您的证据充足,法院是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的,反之您则要承担败诉的风险。为了能够在诉讼中很好的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事先咨询一些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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