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兵役登记是指依法有义务服役的男性公民,依法登记。办理兵役登记证,必须携带身份证等资料,按照兵役机关安排到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当年六月三十日前;兵役登记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