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
 (一)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或者致使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中断运行的;
 (二)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具有其他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
 一、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怎么处罚量刑?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处罚量刑为: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客观方面为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在我国法律上对于传播谣言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散播疫情谣言者应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承担刑事责任。严重者可能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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