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复议申请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年月日字第 号决定(裁定或通知),现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