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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职级序列都有哪些
释义
    一共有四级。最高级:在中央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第三级:在地市设立地市级检察院(在行政公署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派出分院)。第四级:在县市级设立基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检察官的等级的确定,以检察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检察官的等级编制、评定和晋升办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1、贪污贿赂犯罪。如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行贿案、以及单位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例如泄露国家机密案、玩忽职守案、徇私枉法案、枉法裁判案等。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如非法拘禁案、刑讯逼供案、报复陷害案、非法搜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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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4: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