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写母亲和女儿的名字 |
释义 | 房产证可以写母亲和女儿的名字,这属于共有产权住房。父母给女儿买房子,如果女儿年满18周岁,房产证是可以写女儿的名字的;如果女儿还未满18周岁,父母需一次性付清房款,如果是按揭的话,只能以父母为主贷款人才可以。不管是那种方式,房产证上都是可以加女儿的名字的。 房产证加子女名字的具体流程如下: 1、进行房产赠与:房产“赠与”,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有契税,登记费,还有公证费等,这些税费中最主要的就是契税,契税是房屋评估价格的3%,或者也可以说是是市场价格的3%。 2、进行房屋买卖:房产“卖”给子女,这种情况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价格是房产评估价总额的1%。如果房产证未过5年,还需要缴纳5.5%增值税。另外子女还需要缴纳1%的契税。 综上所述,房产证上可以写母女两人的名字,需要母女一起签署购房合同,就可以办理两人的房产证,若是按揭买房,母女征信都没有问题,你们当地也没有限购政策的话,你可以写任母女的名字,甚至加上其他人的名字,或者你们不是母女关系也一样可以写。只要不耽误办银行按揭就可以。若是全款买的房,那你可以写任何人名字,当然也包括母女两个人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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