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人如何避免跌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
释义 | 据了解,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搞资金池,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 二是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为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 三是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对于当下正在兴起的众筹融资模式,没有明确的监管,其非法集资的诱惑和陷阱则更为明显。正如刘张君所言,众筹具有向大众集资的行为特点,应当受到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约束。但众筹的类别不同,面临的法律风险也不同。 一、如何判断非法集资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其犯罪要件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其实,P2P网贷最初的模式很简单,其最大的优越性,是使传统银行难以覆盖的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能充分享受贷款的高效与便捷,然而,也正是这种平台的优越性,为其非法集资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介绍,假借P2P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已成为近年非法集资的重要手段,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多位金融业人士曾表示,很多P2P公司成立之初的想法并不是想要非法集资或者跑路,只是在做业务的过程中,扩大规模的诱惑让一些平台先吸收大量资金,然后再去寻找项目,如果手中握有大量闲置资金,需要支付的高利息就会给这家平台带来流动性危机。人人聚财CEO许建文认为,目前P2P都是野蛮生长,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政府应加大监管,设立最底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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