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罪? |
释义 | 不真正不作为犯,是指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作为义务的人,不履行该防止义务,以致发生危害结果,有的也可以由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具体说是指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通常以作为方式完成的犯罪。纯正不作为犯罪,是相对于纯正的不作为而言,纯正的不作为犯罪只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则是指以不作为形式实现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的行为。因而不作为是行为人为达犯罪目的而采用的手段,该手段的采用是犯罪体现的形式之一,比以作为形式采用的手段更为隐蔽。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特定义务构成要素应包含以下五方面内容: 1、法益处于危险状态之中。 2、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对该法益危险状态的形成具有必然或者相当的“因果关系力”。 3、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不能独立成罪,也不能被另一罪名所完全包容。 4、行为人不履行该特定义务时,法益危险状态会必然、至少是符合众所周知的生活经验地发展为法益现实的危害结果。 5、行为人明知法益危险状态的存在且有采取积极行为以避免法益危害结果出现的现实可能性。 一、不作为犯的实质特征有什么?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实质特征,是可以由不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由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它包含两层含义: 其一,行为的性质是不作为,这种不作为是指违反作为义务的行为; 其二,行为的方式虽然是不作为,但就其能犯的罪名而言,也可以由作为形式构成。如杀人罪,可以由刀砍、枪击等积极的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由不给吃穿,致使被害人冻饿而死等消极的不作为形式构成。 其中以不作为形式构成杀人罪的,即为不真正的不作为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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