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等城市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