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情况而定,此行为属于相约自杀,有以下法律责任: 1、如果相约双方均自杀身亡,自不存在犯罪问题。 2、如果相约双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自杀未得逞,未得逞一方也不构成犯罪。 3、如果相约自杀,由其中一方杀死对方,继而自杀,根据传统观点,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4、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一、某些行为引起他人自杀属于不属于故意杀人罪 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的,是否涉及犯罪,应当从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区分和处理: 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主观意志,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以把行为人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如果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则应当按照行为人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二、怂恿他人去死是什么罪 如果对方没有自杀的,按照故意杀人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对方因为教唆而自杀了,那么教唆者应当定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