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单独所有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种情况,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为单独所有的话,应当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种情况,如果房产是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无论是否登记为单独所有,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