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良行为的法律定义 |
释义 | 涉黄内容可分为文字、影像和声音三种形式。其中,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展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以及涉及人体生理、疾病防治和性知识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作品,并不属于淫秽或色情出版物的范畴。 法律分析 涉黄无非三种形式,一是文字的(包括电子文字信息),二是影像的,三是声音的。夹杂淫秽、色情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解剖生理知识、生育知识、疾病防治和其他有关性知识、性道德、性社会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作品,不属于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的范围。 拓展延伸 不良行为的法律界定与处罚措施 不良行为的法律界定与处罚措施是指针对违反法律、道德或社会规范的不良行为,法律对其进行明确的定义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不良行为可以包括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社会不端行为以及道德失范行为等。法律界定不良行为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个人权益。根据法律界定,不良行为可能被处以罚款、拘留、监禁、社区服务、缓刑、剥夺权利等处罚措施。此外,法律界定也可能包括对不良行为的预防、教育和改造等方面的规定,以期达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个人行为的规范。 结语 根据法律界定,涉黄行为主要分为文字、影像和声音三种形式。然而,仅当作品夹杂淫秽、色情内容且缺乏艺术价值时,才属于淫秽出版物和色情出版物的范畴。同时,不良行为的法律界定与处罚措施旨在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个人权益。除了对不良行为实施罚款、拘留、监禁等处罚措施外,法律界定也包括预防、教育和改造等方面的规定,以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个人行为的规范。 法律依据 《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一)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二)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三)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四)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足以诱发犯罪的;(五)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六)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或者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七)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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