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区别 |
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区别投资人不同,责任不同。 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由自然人投资的,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出资; 2、责任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如下: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5、追加出资义务;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缺点如下: 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3、企业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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