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在工作岗位发病对企业有何责任 |
释义 | 如果职工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亡待遇;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亡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由用人单位来偿还。 一、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赔偿如何处理 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赔偿的处理方式是,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二、未入保险工伤待遇怎么赔付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临时工未签劳动合同造成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虽然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和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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