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拆除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吗?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强制拆除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它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但不包括强制拆除。同时,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警察不可以抓人。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强制措施只有五种,分别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拘传。 法律分析 强制拆除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它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但不包括强制拆除。 一、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警察可以抓人吗 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警察不可以抓人。 “抓人”属于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因此适用强制措施是有一定前提的。 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具体如下: 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地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5、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二、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强制措施只有五种,分别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拘传。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被害人和证人,不能适用。以拘留为例,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其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刑事自诉案件如何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案件采取强制措施的流程为: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案情进行调查; 2、根据具体的案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3、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结语 强制拆除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它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警察只有在法定情况下才可以抓人,否则会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和拘传,其中只有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针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拘留和逮捕是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六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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