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取得的房产再次转让怎么收税 |
释义 |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交税: 1、合同印花税; 2、权证印花税; 3、营业税; 4、个人所得税; 5、契税; 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继承房产再次转让的手续: 1、领取新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后,由确定的新产权人作为出卖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2、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银行目前暂时还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的二手房贷款,需要先通过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来申请(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银行); 3、提交相关资料,一般来说需要: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未婚证明),收入证明盖单位财务章,开具收入证明的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些银行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学历证明.资产证明(存单、有价证卷、汽车、房产)职称证明等等; 4、银行会指派律师与贷款申请人谈话,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5、银行指派评估师对贷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贷款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成交价格); 6、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评估师提交《评估报告》,银行依据以上资料审核申请人资信,确定是否提供贷款以及所提供贷款的金额; 7、银行确定可以提供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在过户当天或者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购买方向出售方提交收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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