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
释义 | 抵押房屋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以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发放他项权证。 一、济南机动车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办理材料:1、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3、抵押需要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4、《机动车登记证书》;5、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二、私人房产抵押给私人需要什么手续 私人房产抵押给私人需要下列手续:先订立书面的房产抵押合同;然后向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提交有关的申请材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发给抵押人《房屋他项权证》。 三、如何办车辆抵押他项权证 1、需要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携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2、机动车需要申请注销抵押的,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车管部门]提出,并提交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