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电合同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一、商铺偷用民用电如何处理 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盗窃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教唆他人窃电,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追究。 二、国家电网三零指什么 国家电网三零指的是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即“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零上门”是指:实行线上用电报装服务,用户可以在线提出用电需求,签订电子合同,供电企业委派专人上门服务,用户无需往返营业厅,用电报装“一次都不跑”。“零审批”是指:供电企业精简办电资料,一次性收取所有材料,代替用户办理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手续,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优化审批服务,实现一窗受理、并行操作、限时办结。“零投资”是指:供电企业将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红线,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通过低压方式接入,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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