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的重疾险中包含“高血压”免责条款,是否有任何方法可以减少影响?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购买的重疾险中包含“高血压”免责条款,那么在理赔时可能会面临影响。但是,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仍然有可能得到一定的理赔: 1. 需要提供医疗证明,证明高血压并非已知且未治疗的情况,而是突发或加重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的。 2.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高血压导致的重疾确实对生活和工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3. 需要注意保险公司提出的理赔条件和规定,确保符合申请理赔的要求。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提供与确定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材料。 3.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人依照本法规定履行保险义务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当依法给付保险费。 4. 《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者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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