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血压患者购买重疾险被拒赔是否需要提供保险理赔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的保险合同是以保险公司为一方、投保人为另一方的合同关系。对于患有高血压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购买时需要明确告知的是保险责任及保险责任除外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保险公司因为投保人患有高血压而拒绝给予理赔,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明确的拒赔理由,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给付保险金利息或者赔偿款等义务。” 2.《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4.《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合同中约定的各种条款应当按照约定执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误导消费者。”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订立、履行合同和其他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欺诈、威胁、恐吓等侵害对方意思自由的行为。”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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