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 |
释义 | 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诉讼标的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是指诉讼客体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种类。 2、审理和裁判方式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普通共同诉讼人可以共同起诉或应诉,也可以分别起诉或应诉,法院可合并审理,也可分开审理,合并审理时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 3、诉讼的特征不同。必要共同诉讼是一种不可分之诉,不可分的原因在于共同诉讼人一方对诉讼标的要么有共同的权利,要么有共同的义务;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 普通的共同诉讼起诉状可以一起写吗? 普通的共同诉讼起诉状可以一起写。填写诉讼状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民事起诉书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 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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