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解除 很多人会把解除劳动关系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方提出的解除,认为是劳动合同解除;另一种是员工提出的解除,认为是员工主动离职。 法律意义上的解除,是指公司或员工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提出的,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结束劳动关系的情形。这里有两个关键点:第一,无论公司或员工都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员工辞职也是可以称之为劳动合同解除的;第二,时间点,即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而劳动合同到期时结束劳动关系,则称之为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个特定法律的事实,导致劳动关系结束,比如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退休,公司解散等。 二、解除劳动合同书的生效时间 有些时候,在签订《合同书》时,双方并不会立即解除,而是有一个过渡期,之后才会解除,此时,一定要在合同书中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如某年某月某日解除,或者本合同书签订后x日解除;如果没有约定的具体解除时间,则认定签订解除合同当时劳动合同解除。 三、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尽量不要先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应设法让员工主动提出辞职; 2、不能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迫使、威胁员工使其主动辞职,否则就属于违法,不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会损害自身的形象与声誉; 3、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要让其出示书面申请,以掌握”劳动者主动提出”的证据。 4、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必须写明是由哪一方提出的解除合同,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起始日期,如需支付赔偿金、违约金等须注明数额。 |